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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ires以立场不一致为由依据Revvo驳回苹果的IPR请求
来源:IPWatchdog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John Squires于上周发布决定,驳回了科技巨头苹果公司针对WeCrevention(台湾半导体开发商钰创科技的知识产权控股子公司)专利提起的双方复审(IPR)程序请求。Squires局长的裁决延续了对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中策略性行为的打击,即请愿人在PTAB程序中采取与地方法院诉讼不一致的立场,以增加其无效竞争对手专利的几率。WeCrevention于去年10月在德克萨斯州西区对苹果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苹果自2019年9月以来生产的所有包含低功耗双倍数据速率5(LPDDR)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的产品(包括多个版本的iPhone、MacBook和iPad)侵犯了其关于存储芯片模块的专利权利要求。作为回应,苹果针对WeCrevention在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主张的五项专利均提起了IPR程序请求。在其中一份IPR请求中,苹果主张无需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即可确定其有效性,且所有权利要求术语应按其普通和通常含义进行解释;而在另一份IPR请求中,苹果称其并未承认序言部分“高速存储芯片模块”对权利要求具有限制性。然而,Squires局长指出,这些立场与苹果在德克萨斯州西区诉讼中的冲突论点存在问题。在该诉讼中,苹果于今年5月提交的权利要求解释简报主张,序言部分语言应对WeCrevention的专利权利要求具有限制性,因为序言短语“包含了发明人‘实际发明并意图通过权利要求涵盖的核心内容’”。Squires局长的裁决还强调了苹果在“输入/输出单元”这一权利要求术语的解释立场上的不一致。苹果的IPR请求将所主张的低压存储模块的“输入/输出单元”认定为35 U.S.C. § 112(f)项下的功能性限定手段,但苹果明确表示其并未承认专利权利要求提供了足够的结构来确立“输入/输出单元”作为功能性限定手段。然而,在德克萨斯州西区的诉讼中,苹果却主张该权利要求语言因未能按照§ 112(f)的要求列举足够的结构而导致WeCrevention的专利权利要求无效。苹果在PTAB程序中不承认足够结构的行为,使其能够依赖基于其自身在平行侵权程序中称之不足的结构所提出的无效性论点。Squires引用其2026年3月对英飞凌科技与MOSAID科技之间IPR程序的局长审查自由裁量驳回决定,写道:“正如我之前所指出的,请愿人应提出单一的解释并始终如一地应用该解释。”在支持WeCrevention的自由裁量驳回请求时,Squires同意专利权人的观点,即苹果不一致的IPR请求应根据Revvo Technologies v. Cerebrum Sensor Technologies(2025年)案予以驳回。在该PTAB先例性决定中,Squires局长依职权撤销了IPR程序的启动,因为委员会未能要求请愿人Revvo解释其在IPR中的权利要求解释立场为何与其在地方法院的论点存在冲突。Squires在去年11月作出的Revvo案裁决对PTAB的启动实践产生了直接影响,裁决发布次日便在另一项局长审查决定中被引用,该决定驳回了特斯拉因权利要求解释论点不一致而提起的IPR请求。在该裁决中,Squires驳回了特斯拉关于因无法在IPR中主张权利要求不确定而需要不同解释的论点。未能适当解释与地方法院程序存在差异的认定,还导致Squires上周部分撤销了另一项PTAB裁决,该裁决对陪审团 verdict认定侵权且未无效的专利权利要求宣告无效。Squires强调国会意图将IPR用作地方法院诉讼的替代方案,并在驳回苹果针对WeCrevention的IPR请求时提及“对策略性诉讼行为蔓延至PTAB的担忧”。Squires在今年5月另一项局长审查决定中也表达了类似担忧,该决定驳回了Magnolia Medical Technologies提起的IPR程序,据Squires在该IPR裁决中称,Magnolia正利用IPR程序“在地方法院败诉后寻求第二次机会”。该裁决还强调,自PTAB成立以来,提交IPR请求最多的前十家公司均为市场主导型公司,其中包括苹果,该公司已提交1165份有效性挑战请求。
发布时间:2026-06-29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