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黑客攻击已遭其他黑客入侵的受害者系统
来源:TechCrunch 据网络安全公司SentinelOne的最新报告,一个身份不明的黑客组织正针对已被知名网络犯罪集团TeamPCP入侵的系统发起攻击。该组织在成功入侵后,会立即驱逐TeamPCP并移除其在受害者系统中的黑客工具,此活动被SentinelOne高级研究员Alex Delamotte命名为“PCPJack”。报告显示,PCPJack黑客利用获取的访问权限部署代码,该代码能像自传播蠕虫一样在不同云基础设施中复制,窃取各类凭证并将数据发送回自身服务器。TeamPCP近期因多起高调黑客事件引发关注,包括入侵欧盟委员会云基础设施、对广泛使用的漏洞扫描工具Trivvy发起大规模网络攻击,影响了LiteLLM和AI招聘初创公司Mercor等依赖该工具的企业。Delamotte提出三种关于PCPJack幕后黑手的推测:可能是心怀不满的前TeamPCP成员、竞争对手组织,或是直接模仿TeamPCP早期云基础设施攻击工具的第三方。她指出,PCPJack攻击的服务与TeamPCP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的活动高度相似,早于该集团2 - 3月据称的成员变动。尽管PCPJack也会扫描互联网上暴露的服务(如Docker虚拟机云平台、MongoDB数据库等),但SentinelOne称其主要目标仍是TeamPCP。该黑客组织的工具会统计成功驱逐TeamPCP的受攻击目标数量,并将此信息发回自身服务器。其目标似乎纯粹出于经济目的,通过转售窃取的凭证、作为“初始访问中介”出售被入侵系统的访问权或直接勒索受害者来获利。Delamotte表示,PCPJack黑客未尝试在被入侵系统上安装加密货币挖矿软件,可能是因为该策略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获得回报。此外,在部分攻击中,他们使用暗示用于钓鱼密码管理器凭证的域名及伪造的帮助台网站。
发布时间:2026-05-08 02:28AI生成代码审查指南:识别风险与提升效率的实用方法
来源:GitHub Blog 随着AI生成代码(Agent pull requests)的普及,代码审查面临新的挑战。2026年1月的研究“More Code, Less Reuse”指出,AI生成代码比人工编写代码引入更多冗余和技术债务,且审查者更倾向于批准这类代码。GitHub数据显示,Copilot代码审查已处理超过6000万次审查,不到一年增长10倍,超过五分之一的代码审查涉及AI代理,导致审查带宽饱和,传统审查流程难以应对。本文提供了实用的审查策略,强调审查者需凭借上下文判断而非仅依赖表面代码质量。首先,AI编码代理缺乏项目事件历史、团队边缘案例知识和非代码库中的操作约束,可能生成看似完整但存在隐患的代码。审查时需关注五大“红旗”信号:1. CI游戏化,即AI可能通过移除测试、跳过 lint 步骤等方式使CI通过,需检查覆盖率阈值、测试变更、工作流运行条件等;2. 代码复用盲区,AI可能复制现有模式却未使用已存在的工具函数,导致重复逻辑,审查者需搜索仓库确认新工具是否重复;3. 幻觉正确性,代码虽通过测试但存在边界条件错误、权限检查缺失等问题,需追踪关键路径并要求新增能检测旧行为的测试;4. 代理式“幽灵”,大型无计划的PR可能导致AI响应缺失或偏离方向,建议要求分解PR或提供实现计划;5. 工作流中的不可信输入,如将PR内容、提交信息等未经 sanitization 插入提示词并执行模型输出,需检查权限最小化、输入 sanitization、执行验证等。审查流程建议分为10分钟步骤:1-2分钟扫描分类PR类型,2-3分钟优先检查CI相关文件,3-5分钟扫描新工具函数并查重,5-8分钟追踪关键逻辑路径,8-9分钟检查涉及LLM的工作流安全,9-10分钟要求非 trivial 变更提供测试证据。对于超过5个无关文件、目的不明、无计划或仅修改测试文件修复CI的PR,应要求拆分。此外,建议先用Copilot进行自动化审查,处理风格不一致、明显逻辑错误等机械问题,再进行人工判断,可通过自定义指令优化自动化审查,并利用Copilot SDK构建个人审查清单工作流。核心结论为:任何削弱CI的行为需立即阻止;让AI先扫描,人工追踪关键路径;对复杂AI生成PR使用“红旗”清单作为默认审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6-05-08 03:00吉利德起诉多家纽约药店销售假冒HIV药物
来源:Law360 吉利德科学公司(Gilead Sciences)已对纽约市多家药店提起诉讼,指控这些药店销售带有吉利德品牌的假冒HIV药物。原文未披露具体涉诉药店名称、假冒药物的具体型号或数量,以及案件的具体诉讼请求和索赔金额等细节。案件相关的法院信息、案号、起诉日期等内容亦未向非订阅用户公开。
发布时间:2026-05-07 23:17非尼古丁电子烟制造商指控竞争对手专利侵权
来源:Law360 Ready Mix Naturals LLC 已在 Nevada 联邦法院对竞争对手电子烟制造商 Globrands LLC 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 Ready Mix 有关非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专利。涉案专利包括第 11,964,958 号、第 12,358,888 号、第 12,358,889 号及第 12,497,381 号,均涉及“可汽化生物碱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案件相关的具体信息,如案件标题、案号、诉讼性质、承办法官及立案日期等,原文未披露。Snell & Wilmer 律师事务所代表原告参与此次诉讼,案件由美国内华达州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Nevada)管辖。
发布时间:2026-05-07 20:51快速拼图如何让我成为一名更优秀的律师
来源:Law360 Proskauer律师Tazia Statucki在Law360的“专家分析”系列中分享了其快速拼图爱好如何提升法律技能。她表示,自己能在50分钟内完成500片拼图,这一爱好通过培养耐心、精准度以及在处理细节时兼顾全局的能力,从多个方面磨练了她的法律技能。该系列旨在让律师探讨其非传统课外活动如何促进职业发展,并提供可应用于办公室、法庭等场景的见解和建议。原文未披露具体法律工作场景中如何应用这些技能,也未提及其他律师的类似经验或相关数据支持。
发布时间:2026-05-07 20:13中国Moonshot AI完成20亿美元融资,估值达200亿美元
来源:TechCrunch 中国人工智能公司Moonshot AI近期完成了一轮约20亿美元的融资,估值达到200亿美元。据华峰资本的帖子显示,本轮融资由美团旗下风投机构龙珠投资领投,清华资本、中国移动和CPE源峰等机构参与。该公司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融资39亿美元,其估值在2025年底为43亿美元,到2026年初通过7亿美元融资后翻倍至100亿美元。Moonshot AI成立于2023年,创始人是前Meta AI和Google Brain研究员杨植麟,其开发的开源权重大型语言模型Kimi系列广受欢迎,其中Kimi K2.5模型在今年早些时候引发编码领域热潮,性能接近当时OpenAI和Anthropic的模型,最新模型Kimi K2.6目前是OpenRouter平台上第二大使用量的大型语言模型。财务顾问的帖子指出,Moonshot 4月份的年化经常性收入突破2亿美元,主要得益于付费订阅和API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当前,投资者对中国实验室开发的开源权重AI模型兴趣激增,除Moonshot外,DeepSeek据报道首次寻求外部融资,估值约450亿美元,而智谱AI(在香港以Knowledge Atlas Technology交易)和MiniMax等竞争对手已上市,周四收盘市值分别为4347亿港元(约559亿美元)和2573亿港元(约330亿美元),两者股价均因新模型发布而上涨。Moonshot的Kimi模型与OpenAI的ChatGPT、Google的Gemini、Anthropic的Claude以及字节跳动的豆包、阿里巴巴的通义千问、智谱的Z.ai和DeepSeek等展开竞争,其现有投资方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红杉中国(前称)、真格基金、IDG资本和五源资本。
发布时间:2026-05-07 21:44《二〇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
5月7日,《二〇二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全面呈现202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展,系统介绍制度建设、审批登记、文化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扎实成果,为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实践提供权威窗口。 保护成效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达82.81分,再创新高。司法保护全面强化,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7.3万件,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220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相关刑事案件2.6万起。行政保护纵深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3.7万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9341件,海关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8642万件。保护体系加快健全,新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29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全年为企业挽回损失27.5亿元。 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持续夯实,全年制修订法律法规及规章18部,出台司法解释2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布实施,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商业秘密保护、纠纷仲裁等制度规范密集出台,制度供给更加精准有力。 审批登记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底,中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631.8万件,同比增长11.1%;有效注册商标量达5303.2万件,同比增长6.5%;著作权年登记总量1067.7万件;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5066个。全年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104件,同比增长15.26%。 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成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系列报告权威发布,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扩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更加浓厚。 国际合作走深走实。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成功主办知识产权五局(IP5)合作局长系列会议,推动多项合作协议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稳步拓展,涉外司法合作与联合执法务实推进,有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1998年起,中国连续发布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已成为国内外各界了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进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彰显中国政府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收录时间:2026-05-07 21:16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裁定USPTO可在IPR程序中拒绝披露相关文件
来源:IPWatchdog 2026年5月7日,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就Malone诉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一案作出公开判决,维持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对USPTO的简易判决,认定USPTO根据《信息自由法》(FOIA)请求,适当拒绝披露与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行政专利法官(APJ)组成相关的文件。该案源于美国发明人组织的Josh Malone针对Palo Alto Networks对Centripetal Networks专利提起的多方复审(IPR)程序中APJ小组重组事宜提出的FOIA请求,涉及原APJ小组因一名APJ持有共同诉讼方Cisco股票利益而重组,以及重组后小组拒绝Centripetal的回避动议等情况。USPTO虽提供了1500份响应文件,但拒绝披露包括PTAB决定的不同编辑审查阶段的修订版本及PTAB员工讨论这些草案问题分析的电子邮件,主张这些文件属于FOIA第552(b)(5)条(豁免5)规定的决策前和 deliberative文件。Malone向地方法院上诉,称被拒文件是小组与非小组成员APJ之间的非法单方沟通,不受豁免5保护,但地方法院认为这些带有机构间意见的裁决草案正是 deliberative文件,并驳回其基于《行政程序法》(APA)和第五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的主张。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进一步指出,PTAB的意见草案及非小组成员APJ的评论和修改建议属于决策前文件,有助于小组形成最终意见,且具有 deliberative性质;机构规则37 CFR § 43.5(b)和37 CFR § 43.4(b)-(c)授权向非小组成员APJ分发草案,由小组成员自行决定是否采纳意见,此做法符合PTAB标准操作程序中的 deliberative流程。法院认为Malone对单方沟通的理解存在偏差,APJ之间的沟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单方沟通,USPTO的相关规定也未改变该术语的传统定义。此外,法院指出,Malone声称被拒文件可能揭示政府不当行为的主张与豁免5的适用无关,其关于该做法构成政府不当行为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且FOIA请求仅限于文件披露,不能支持对更广泛机构政策合法性或合宪性的附带攻击。
发布时间:2026-05-07 20:55第九巡回法院裁定“市场第一”声明不构成Lanham Act下的虚假广告
事件:VERICOOL WORLD, LLC起诉IGLOO PRODUCTS CORP.虚假广告,称被告宣传其冷却器为“世界上第一个生态敏感冷却器”,而原告更早推出类似产品。原告依据Lanham Act和加州法律主张被告虚假陈述剥夺其市场声誉和机会。地区法院以Lanham Act不涵盖“市场第一”主张为由驳回,原告上诉。要点:第九巡回法院维持原判,认为Lanham Act下的可诉虚假广告需涉及产品可观察特征,而非概念起源或市场领先声明。法院指出“谁是第一个上市”属于概念起源,不涉及产品本身品质,故不可诉。同时,原告放弃消费者对产品生物降解性的混淆争议。影响:明确Lanham Act对虚假广告的适用范围,限制基于“市场第一”等概念性主张的诉讼,为企业广告宣传中涉及市场地位声明提供法律指引,可能减少类似竞争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07 21:03加强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六个方面
加强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六个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世界经济论坛与奥纬咨询于2026年初联合发布的报告《发展体育经济,造福人类与地球》显示,2025年全球体育经济收入为2.3万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增至3.7万亿美元,到2050年有望达到8.8万亿美元。体育经济对成熟市场GDP贡献率达2%至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确定为“知识产权和体育:各就位、预备、创新!”这一主题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与体育互促共进的重要且紧密关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知识产权支撑体育及其发展的参考指南》中指出,“体育产业是一个高度依赖知识产权有效保护的行业,与体育相关的知识产权为促进各国社会、经济及文化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可见,没有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力护航,就没有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不可能建成体育强国。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成为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促进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法治保障。为强化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力促进体育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应当在以下六个方面积极作为: 一、积极适用临时性司法保护措施 1.依法积极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以及2024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体育赛事直播纠纷等时效性较强的案件,以及涉及体育用品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在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诉前、诉中行为保全申请后,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快速审查。在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初步证明其权利正在受到侵害或即将受到侵害,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其已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院应不预先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即依法快速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体育知识产权行为。 2.依法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及时固定侵权证据。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据保全的规定,对侵权体育用品的制造场所,对制造侵权体育用品的机器设备,对侵权体育用品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售范围、广告宣传情况等侵权证据,在其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这些侵权证据采取录音录像、制作勘验笔录、网络下载、网页截屏、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固定,确保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的证据不会灭失或防止以后难以取得,为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证据支撑。 3.依法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兑现胜诉权益。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在体育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可能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使对方当事人将来获得的胜诉权益难以兑现的,对方当事人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视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且是否提供担保等情况,依法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权利人将来获得的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二、积极适用证据规则 1.依法积极适用举证责任转移规则,有效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如果权利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人实施了侵害体育用品商标权、专利权的行为或实施了侵害体育赛事节目版权的行为,或者权利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侵权体育用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或体育赛事节目的网络点播数量,但被诉侵权人否认前述已被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法院应当依法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侵权人。如果被诉侵权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导致前述已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法院就应当认定前述已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成立。 2.依法积极适用责令举证规则,有效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在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虽然体育知识产权人对侵权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通常其对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证据并不掌握,且由其调查收集这些证据难度较大,而这些证据通常由被诉侵权人控制或持有,对这些证据,体育知识产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被诉侵权人提交法院。法院经审查同意的,应当作出裁定,责令被诉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法院,否则由被诉侵权人承担可能出现的不利诉讼后果。 3.依法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有效破解权利人举证困境。在有证据证明或者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知,被诉侵害体育知识产权的商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证据由被诉侵权人控制或持有,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法院的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将该证据提交法院、提交虚假证据、毁灭证据或者实施其他致使证据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以推定体育知识产权人就这些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避免出现因被诉侵权人妨碍举证而致权利人主张的事实不能得到证明的结果。 三、准确评判被诉行为的合法性 1.依法准确适用侵权判定规则,坚决制止侵权行为。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关键环节。大多数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是非新类型案件,已有成熟的侵权判定规则和司法政策。对于这些案件,应当准确适用商标、版权、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和方法,以及不正当竞争判定规则和方法,要从严把握合理使用原则、在先使用原则等排除侵权规则的适用,确保法院作出的侵权判定在法律规则层面上依据充分。 2.依法对被诉行为进行价值评判,努力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规范指引。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多、疑难问题多,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重大权益,涉及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且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对涉体育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的裁判需要特别慎重。要将技术评判和价值评判紧密结合,才能准确判定被诉行为的合法性。从技术层面来说,就是要剥开被诉行为新形态的迷雾,深入剖析和把握其法律争点,搜寻其可适用的法律规则。从价值层面来说,就是要充分考量被诉行为所涉及的社会整体利益、产业发展前景、技术进步需求等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合理平衡好技术中立与技术运用的关系、权益保护与产业进步的关系、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四、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1.依法适用完全赔偿原则,赔足权利人损失。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首先应当准确适用完全赔偿原则,填平赔足权利人损失。因此,法院应积极查明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许可使用费中的任一数额,并以此数额为依据,依法准确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以填平赔足权利人损失,实现对权利人损失的完全赔偿。 2.依法适用法定赔偿规则,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在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在法定赔偿金范围内合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在确定法定赔偿金额时,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证据、事实,特别是侵权行为的情节,对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作合理评估,以便最终确定的法定赔偿金尽量与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相当。如果侵权人系故意侵权,法院还应当结合侵权人主客观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在法定赔偿幅度内,适度提高法定赔偿金,以体现对故意侵权的惩罚与遏制效果。 3.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严厉制裁故意侵权。对故意侵害体育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应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首先,应当查明被诉侵权人系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满足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基本条件。其次,要查明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确保能依法合理确定计算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最后,应当结合侵害体育知识产权行为的主客观情节的严重程度,合理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既加大对体育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又严厉制裁故意侵害体育知识产权的行为。 五、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依法准确适用监禁刑,发挥刑事制裁的威慑力。对于假冒体育用品商标、侵犯体育节目版权、假冒体育用品专利、侵犯体育企业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挥剥夺人身自由的监禁刑在惩治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作用。 2.依法准确适用缓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拒不交出违法所得,或有侵犯知识产权前科劣迹,或在共同犯罪中属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对于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从犯、初犯、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确有悔罪态度的,可依法适用缓刑,以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 3.依法准确适用财产刑,强化对犯罪行为的经济制裁。对侵犯体育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要综合考虑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等情节,在法定的罚金倍比幅度内,合理确定罚金数额,依法剥夺被告人再次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的经济能力。 4.依法准确适用资格刑,强化执业资格准入限制。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实施侵犯体育知识产权行为的,原则上可以依法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活动。对于涉及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等领域的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如果宣告缓刑的,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 5.依法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化刑事司法和民事司法的协同保护。为实现体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与民事保护的无缝衔接,避免二者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上出现矛盾与冲突,同时协调刑事追赃、罚金刑与民事赔偿的判决与执行,强化对体育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与民事司法的协同保护,应鼓励积极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一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在被告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罚金、民事赔偿金时,应当优先执行民事赔偿金。 六、公正裁判涉外案件 1.依法受理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积极行使涉外案件司法管辖权。涉外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实践。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涉及国际体育赛事、国际知名体育企业、国际知名体育品牌的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受理,充分行使司法管辖权,彰显我国在体育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主权。 2.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的合作,提升非诉化解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成效。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优化完善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拓宽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高效解决渠道。 3.依法公正裁判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努力打造国际体育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优选地。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对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的精心审理、公正裁判、广泛宣传,努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吸引更多的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更愿意到我国开展诉讼,努力打造国际社会高度信任的国际体育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作者朱丹,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可见,没有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力护航,就没有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不可能建成体育强国。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成为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促进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法治保障。为强化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力促进体育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应当在以下六个方面积极作为: 一、积极适用临时性司法保护措施 1.依法积极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以及2024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体育赛事直播纠纷等时效性较强的案件,以及涉及体育用品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在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诉前、诉中行为保全申请后,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快速审查。在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初步证明其权利正在受到侵害或即将受到侵害,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其已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院应不预先听取被申请人的陈述即依法快速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体育知识产权行为。 2.依法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及时固定侵权证据。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据保全的规定,对侵权体育用品的制造场所,对制造侵权体育用品的机器设备,对侵权体育用品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售范围、广告宣传情况等侵权证据,在其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这些侵权证据采取录音录像、制作勘验笔录、网络下载、网页截屏、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固定,确保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的证据不会灭失或防止以后难以取得,为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证据支撑。 3.依法积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兑现胜诉权益。要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在体育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有可能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使对方当事人将来获得的胜诉权益难以兑现的,对方当事人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视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且是否提供担保等情况,依法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权利人将来获得的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二、积极适用证据规则 1.依法积极适用举证责任转移规则,有效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如果权利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人实施了侵害体育用品商标权、专利权的行为或实施了侵害体育赛事节目版权的行为,或者权利人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侵权体育用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或体育赛事节目的网络点播数量,但被诉侵权人否认前述已被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的,法院应当依法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转移至被诉侵权人。如果被诉侵权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导致前述已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法院就应当认定前述已初步证明的案件事实成立。 2.依法积极适用责令举证规则,有效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在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虽然体育知识产权人对侵权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通常其对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证据并不掌握,且由其调查收集这些证据难度较大,而这些证据通常由被诉侵权人控制或持有,对这些证据,体育知识产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被诉侵权人提交法院。法院经审查同意的,应当作出裁定,责令被诉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法院,否则由被诉侵权人承担可能出现的不利诉讼后果。 3.依法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有效破解权利人举证困境。在有证据证明或者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知,被诉侵害体育知识产权的商品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证据由被诉侵权人控制或持有,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法院的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将该证据提交法院、提交虚假证据、毁灭证据或者实施其他致使证据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以推定体育知识产权人就这些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避免出现因被诉侵权人妨碍举证而致权利人主张的事实不能得到证明的结果。 三、准确评判被诉行为的合法性 1.依法准确适用侵权判定规则,坚决制止侵权行为。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关键环节。大多数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是非新类型案件,已有成熟的侵权判定规则和司法政策。对于这些案件,应当准确适用商标、版权、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和方法,以及不正当竞争判定规则和方法,要从严把握合理使用原则、在先使用原则等排除侵权规则的适用,确保法院作出的侵权判定在法律规则层面上依据充分。 2.依法对被诉行为进行价值评判,努力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规范指引。体育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多、疑难问题多,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重大权益,涉及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且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对涉体育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的裁判需要特别慎重。要将技术评判和价值评判紧密结合,才能准确判定被诉行为的合法性。从技术层面来说,就是要剥开被诉行为新形态的迷雾,深入剖析和把握其法律争点,搜寻其可适用的法律规则。从价值层面来说,就是要充分考量被诉行为所涉及的社会整体利益、产业发展前景、技术进步需求等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合理平衡好技术中立与技术运用的关系、权益保护与产业进步的关系、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四、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 1.依法适用完全赔偿原则,赔足权利人损失。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首先应当准确适用完全赔偿原则,填平赔足权利人损失。因此,法院应积极查明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许可使用费中的任一数额,并以此数额为依据,依法准确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以填平赔足权利人损失,实现对权利人损失的完全赔偿。 2.依法适用法定赔偿规则,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在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在法定赔偿金范围内合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金额。在确定法定赔偿金额时,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证据、事实,特别是侵权行为的情节,对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作合理评估,以便最终确定的法定赔偿金尽量与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相当。如果侵权人系故意侵权,法院还应当结合侵权人主客观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在法定赔偿幅度内,适度提高法定赔偿金,以体现对故意侵权的惩罚与遏制效果。 3.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严厉制裁故意侵权。对故意侵害体育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应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首先,应当查明被诉侵权人系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满足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基本条件。其次,要查明体育知识产权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侵权人违法所得或者权利许可使用费,确保能依法合理确定计算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最后,应当结合侵害体育知识产权行为的主客观情节的严重程度,合理确定惩罚性赔偿倍数。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既加大对体育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又严厉制裁故意侵害体育知识产权的行为。 五、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依法准确适用监禁刑,发挥刑事制裁的威慑力。对于假冒体育用品商标、侵犯体育节目版权、假冒体育用品专利、侵犯体育企业商业秘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挥剥夺人身自由的监禁刑在惩治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作用。 2.依法准确适用缓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拒不交出违法所得,或有侵犯知识产权前科劣迹,或在共同犯罪中属情节严重的主犯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对于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犯罪中的从犯、初犯、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确有悔罪态度的,可依法适用缓刑,以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 3.依法准确适用财产刑,强化对犯罪行为的经济制裁。对侵犯体育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要综合考虑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等情节,在法定的罚金倍比幅度内,合理确定罚金数额,依法剥夺被告人再次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的经济能力。 4.依法准确适用资格刑,强化执业资格准入限制。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实施侵犯体育知识产权行为的,原则上可以依法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活动。对于涉及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等领域的侵犯体育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如果宣告缓刑的,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 5.依法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化刑事司法和民事司法的协同保护。为实现体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与民事保护的无缝衔接,避免二者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上出现矛盾与冲突,同时协调刑事追赃、罚金刑与民事赔偿的判决与执行,强化对体育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与民事司法的协同保护,应鼓励积极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一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特别是在被告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罚金、民事赔偿金时,应当优先执行民事赔偿金。 六、公正裁判涉外案件 1.依法受理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积极行使涉外案件司法管辖权。涉外体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实践。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涉及国际体育赛事、国际知名体育企业、国际知名体育品牌的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受理,充分行使司法管辖权,彰显我国在体育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主权。 2.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的合作,提升非诉化解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成效。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优化完善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拓宽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高效解决渠道。 3.依法公正裁判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努力打造国际体育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优选地。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对涉外体育知识产权案件的精心审理、公正裁判、广泛宣传,努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吸引更多的涉外体育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更愿意到我国开展诉讼,努力打造国际社会高度信任的国际体育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作者朱丹,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责任编辑:刘帆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
收录时间:2026-05-07 16:09五位AI经济架构师解析行业发展面临的关键挑战
来源:TechCrunch 在比弗利山庄举行的米尔肯全球会议上,来自AI供应链各环节的五位行业专家与TechCrunch探讨了当前AI产业面临的多重挑战。ASML首席执行官Christophe Fouquet指出,尽管芯片制造加速,但未来2-5年市场仍将处于供应受限状态, hyperscalers(如谷歌、微软等)无法获得足够的芯片。谷歌云首席运营官Francis deSouza提到,谷歌云季度收入突破200亿美元,同比增长63%,未交付订单从2500亿美元增至4600亿美元,显示需求强劲。Applied Intuition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Qasar Younis则认为,其公司在为汽车、无人机等开发自主系统时,瓶颈并非芯片,而是必须从现实世界收集的数据,合成模拟无法完全填补这一缺口。能源问题同样严峻,deSouza透露谷歌正认真探索轨道数据中心,以获取更丰富的能源,但太空真空环境下只能通过辐射散热,工程难度较大。他还强调谷歌通过从定制TPU芯片到模型的全AI堆栈协同设计,实现了更高的每瓦计算效率。Fouquet也指出,行业目前投入大量资本,但更多计算意味着更多能源消耗,而能源是有成本的。Logical Intelligence创始人Eve Bodnia(其公司技术研究委员会由Meta前首席AI科学家Yan LeCun担任创始主席)则另辟蹊径,其公司基于能量模型(EBMs)开发AI,不同于预测下一个token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EBMs试图理解数据背后的规则,更接近人脑工作方式。其最大模型仅2亿参数,却声称运行速度快数千倍,且能随数据变化更新知识,无需从头重新训练,在芯片设计、机器人等需掌握物理规则的领域更具优势。Perplexity首席商务官Dimitry Shevelenko介绍,Perplexity已从搜索产品演变为“数字工作者”,其新产品Perplexity Computer旨在成为知识工作者指挥的“员工”。为解决控制问题,企业管理员可细化代理权限(如只读/读写),代理在执行操作前会提交计划并请求批准,Shevelenko认为这种粒度是良好安全卫生的基础。Younis提出,物理AI与国家主权的纠缠远超纯数字AI,各国不希望境内的物理智能系统由他国控制,目前能部署机器人出租车的国家比拥有核武器的还少。Fouquet则表示,中国在AI模型层进步显著(如DeepSeek的发布),但在模型层之下受限于无法获取极紫外光刻技术,难以制造最先进半导体,导致基于旧硬件的模型处于复合劣势。关于对下一代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影响,专家们持乐观态度,deSouza认为更强大的工具能帮助解决神经疾病、温室气体清除等重大问题,Shevelenko指出入门级工作可能消失,但独立创业的门槛降低,Younis则提到农业、采矿等领域劳动力短缺,物理AI是填补现有空缺。
发布时间:2026-05-07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