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新闻
USPTO应允许发明人在专利审查阶段对专利进行估值 law360.com
来源:Law360 Powers IP的John Powers认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应将专利估值纳入专利申请流程,而非等到数年后可能发生诉讼时才进行。他表示,这样做将为发明人保护和执行其专利的流程提供便利。原文未披露具体的专利估值方法、实施细节以及USPTO对此提议的官方回应等信息。
发布时间:2026-04-21 01:17美国最高法院在Hikma诉Amarin案中选择了错误的专利争议焦点 ipwatchdog.com
来源:IPWatchdog 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审理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诉Amarin Pharma, Inc.案,这一决定令人费解且具有启示性。从表面上看,该案提出了一个具体问题:仿制药制造商是否会因其在所谓“瘦身标签”(skinny label)下获批产品的营销方式而承担诱导专利侵权的责任。争议的核心在于Hikma的行为是否合理地鼓励医生为专利保护用途开具其仿制药。然而,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反映了更广泛的趋势:持续关注通过加速仿制药进入市场来降低药品价格,即使这可能削弱推动制药创新的专利激励机制。对于该领域从业者而言,担忧不仅在于法律原则,更在于结构性问题。自1984年以来,《哈奇-瓦克斯曼法案》(Hatch-Waxman Act)旨在平衡创新与仿制药进入,但实践中这一平衡难以维持,反而形成了各方策略性行为交织的复杂法律环境。Hikma案涉及诱导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问题, petitioners主张只要仿制药制造商的标签形式上排除专利用途,就应免除其诱导责任,这将与传统专利原则相悖,因为诱导侵权责任长期以来取决于实际市场行为,而非仅形式上符合监管要求。这种基于标签的明确规则可能导致责任与实际市场行为脱节,增加不确定性。在制药领域,批准后创新(如Amarin的Vascepa药物后续发现新适应症)对现代医学至关重要,专利保护对此类投资起核心作用,若仿制药商通过精心设计的营销利用新发现用途而仅形式合规,将削弱研发激励。尽管政策话语强调加速仿制药进入以降低价格,但需认识到仿制药竞争仅在创新发生后降低价格,而削弱创新者捕获价值的机制可能减少未来投资。最高法院本有机会澄清专利主题适格性等影响整个经济创新的更深层次不确定性问题(如诊断技术领域),却选择审理Hikma案,这反映出其关注药品定价的短期问题,而忽视了专利法核心原则的稳定性,可能对长期创新造成负面影响。
发布时间:2026-04-21 01:15Mastodon 旗舰服务器遭遇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 techcrunch.com
来源:TechCrunch Mastodon 官方表示其旗舰服务器于周一遭遇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攻击,导致该实例时而无法使用,网站大部分区域无法访问,出现错误消息或全屏 outage 警告。Mastodon 运营着官方的 mastodon.social 实例,该公司在周一美国东部时间早上 7 点左右的状态更新中称正在调查此次网络攻击。到美国东部时间早上 9 点 05 分,Mastodon 表示已实施“针对 DDoS 攻击的对策,网站已可访问”,但警告称由于攻击仍在持续,可能会继续出现一些不稳定情况。此次针对 Mastodon 的网络攻击发生在另一个去中心化社交网络 Bluesky 遭遇长时间 DDoS 攻击并解决大部分持续数天的 outage 之后几天。根据 Bluesky 4 月 17 日的更新,DDoS 攻击仍在继续,但其服务自 4 月 16 日太平洋时间晚上 9 点以来一直稳定,今日更新也确认了持续的稳定性。TechCrunch 联系 Mastodon 代表时,对方未立即就网络攻击的原因发表评论。DDoS 攻击依靠向应用程序或网站的服务器发送大量垃圾网络流量,旨在使其离线,此类网络攻击不涉及数据盗窃,但会对用户造成干扰。近年来 DDoS 攻击的威力呈指数级增长,去年网络安全公司 Cloudflare 称其缓解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 DDoS 攻击,峰值达到 29.7 太比特每秒,相当于每分钟填满数千块硬盘的数据量。当 DDoS 攻击针对去中心化社交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导致不稳定和 outage,但并非所有用户都会受到影响。例如在 Bluesky 的案例中,那些将账户迁移到其他运行相同协议并与 Bluesky 互操作的提供商(如 Blacksky)的用户未受影响。同样,此次对 Mastodon 的攻击目前仅针对较大的服务器(mastodon.social),而非构成整个 Mastodon 社交网络的众多较小实例。
发布时间:2026-04-21 00:58川崎请求加州法院将4800万美元专利胜诉金额加倍 law360.com
来源:Law360 川崎已敦促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将其上个月在一起针对日本科技公司Rorze Corp.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获得的4800万美元陪审团裁决金额加倍,同时Rorze正在请求重新审判。
发布时间:2026-04-21 00:11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聘请前柯克兰律师领导音乐团队 law360.com
来源:Law360 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于周一宣布已聘请一名前柯克兰律师事务所(Kirkland & Ellis LLP)合伙人领导其音乐业务团队。该所强调,这位新加入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媒体与娱乐、技术以及商业交易的交叉领域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原文未披露该律师的具体姓名、加入后的具体职责以及其过往处理的代表性案例等详细信息。
发布时间:2026-04-21 00:10WhatsApp测试高级订阅服务 功能以个性化为主 techcrunch.com
来源:TechCrunch WhatsApp正在测试名为WhatsApp Plus的新订阅服务,类似于Instagram Plus和Snapchat+,主要提供个性化功能。Meta发言人证实了这一测试,称该订阅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组织和个性化体验的方式,高级功能包括扩展的固定聊天、自定义列表、新聊天主题等,目前仅在小范围内测试以收集反馈。据WABetaInfo消息,该订阅在欧洲的定价可能为每月2.49欧元,在巴基斯坦为229巴基斯坦卢比(约合0.82美元),并提供一个月免费试用。订阅用户可将最多20个聊天置顶(免费版限3个),还可对聊天列表应用特定主题、铃声和通知音,但未提及移除Status功能中的广告(该功能自去年开始投放广告)。WhatsApp曾在十多年前部分地区收取1美元订阅费,2016年被Facebook收购后取消,此后业务模式转向允许企业通过WhatsApp联系用户及创建点击式广告,这已成为Meta的重要业务,2025年第四季度其应用家族收入同比增长54%至8.01亿美元,WhatsApp收入年化运行率突破20亿美元。由于WhatsApp Plus尚处于早期测试阶段且仅限部分市场,其30多亿用户中仅有少数可使用,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影响有限。
发布时间:2026-04-20 23:59GSK与Moderna在疫苗诉讼中被责令提供更多信息 law360.com
来源:Law360 据周一公开的一份意见,负责监督葛兰素史克(GSK)针对Moderna的新冠疫苗及相关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侵权诉讼中 discovery争议的特别主事官,已命令双方公司向对方提供信息,包括财务数据和许可。原文未披露具体的 discovery争议细节、所涉疫苗的具体技术信息、财务数据的范围、许可的具体内容以及该命令对后续诉讼程序的影响等。
发布时间:2026-04-20 23:50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court.gov.cn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及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了全国法院202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情况。 一是案件质效全面趋优。去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26万件,审结53.96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率、民事调解撤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审判运行态势稳健。其中,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4万件,加强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的技术保护,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健全司法保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服务科技创新的98项司法举措,有力服务和保障科技强国建设。制定《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加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目前入库技术专家已达1327人,主要技术领域全覆盖,技术事实认定的科学性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AI生成内容、AI模型参数等前沿问题的民事案件;审结涉数据权属和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起草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努力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数据纠纷案件统一由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审理,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依法审理“爬取网络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明晰数据合法获取后合理使用的边界。 二、加强商标权保护,服务品牌强国建设 一是依法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支持行政机关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宣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无效,积极稳妥适用驰名商标保护、禁止代理人抢注、禁止损害在先权利等商标法条款,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二是强化商标权全链条保护。人民法院审结商标民事侵权、刑事犯罪一审案件分别为11.53万件、8033件,特别注重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地理标志及“老字号”等的司法保护。三是积极营造品牌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惩治“攀附搭车”、“侵权假冒”等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在审理一起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发现侵权源头,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破,最终认定侵权源头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销毁侵权产品,实现对商标侵权的源头打击和有效遏制。 三、加强著作权保护,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一是提升著作权保护与传播效能。人民法院审结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25.64万件,依法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促进作品传播利用。二是推动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与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法院推广“版权AI智审”辅助应用,注重权利基础审查,降低权利人维权取证难度,重点打击侵权源头,同时又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三是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导向功能,推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如在万某公司与景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中,对于在临摹敦煌莫高窟壁画过程中,修复、补足原壁画残缺而进行的创作,依法给予保护。2025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发布电影合同示范文本,以法治力量保护文艺创新创作,助力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制“内卷式”竞争 一是依法规制垄断行为。人民法院坚持反垄断司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依法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达27件,发布“共享电单车”行政垄断案、“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等典型案例,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人民法院审结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10135件,有效惩治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依法审理“恶意挖角”等不正当竞争案,净化市场竞争生态,有效规制“内卷式”竞争。三是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加大对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重点细化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入罪标准。审理“内外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芯片技术秘密”刑事案,依法判处张某等14人有期徒刑,加强创新成果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持续打造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人民法院新收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1066件,同比上升34.1%。上海、福建、海南、广东、重庆、四川六地高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有序开展诉调对接,高效化解涉外纠纷,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推荐知识产权典型案例74件,其中66件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与该组织合作编撰中国知识产权案例集(2019-2023),将于4月26日正式发行。中国首批9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案例库发布,向世界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三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等组织的国际会议,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互访并开展深度交流,持续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故事,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国际影响力。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专业审判机构建设。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受理案件2.46万件、审结2.31万件,有效激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四川绵阳、广西南宁、河南许昌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目前,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达33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增至589家(包括互联网法院)。二是全面提升审判队伍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人才平台”建设,举办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开展跨区域联合培训,持续打造政治坚定、胸怀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三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国范围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制发《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法治之力赋能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贡献知识产权司法力量。 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一、强化科技创新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是案件质效全面趋优。去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26万件,审结53.96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率、民事调解撤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审判运行态势稳健。其中,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4万件,加强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的技术保护,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健全司法保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服务科技创新的98项司法举措,有力服务和保障科技强国建设。制定《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加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建设。目前入库技术专家已达1327人,主要技术领域全覆盖,技术事实认定的科学性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AI生成内容、AI模型参数等前沿问题的民事案件;审结涉数据权属和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起草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努力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数据纠纷案件统一由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审理,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依法审理“爬取网络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明晰数据合法获取后合理使用的边界。 二、加强商标权保护,服务品牌强国建设 一是依法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支持行政机关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宣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无效,积极稳妥适用驰名商标保护、禁止代理人抢注、禁止损害在先权利等商标法条款,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二是强化商标权全链条保护。人民法院审结商标民事侵权、刑事犯罪一审案件分别为11.53万件、8033件,特别注重加强对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地理标志及“老字号”等的司法保护。三是积极营造品牌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惩治“攀附搭车”、“侵权假冒”等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在审理一起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发现侵权源头,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破,最终认定侵权源头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销毁侵权产品,实现对商标侵权的源头打击和有效遏制。 三、加强著作权保护,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一是提升著作权保护与传播效能。人民法院审结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25.64万件,依法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促进作品传播利用。二是推动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与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法院推广“版权AI智审”辅助应用,注重权利基础审查,降低权利人维权取证难度,重点打击侵权源头,同时又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三是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导向功能,推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如在万某公司与景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中,对于在临摹敦煌莫高窟壁画过程中,修复、补足原壁画残缺而进行的创作,依法给予保护。2025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发布电影合同示范文本,以法治力量保护文艺创新创作,助力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制“内卷式”竞争 一是依法规制垄断行为。人民法院坚持反垄断司法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依法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达27件,发布“共享电单车”行政垄断案、“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等典型案例,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人民法院审结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10135件,有效惩治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依法审理“恶意挖角”等不正当竞争案,净化市场竞争生态,有效规制“内卷式”竞争。三是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加大对重点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重点细化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入罪标准。审理“内外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芯片技术秘密”刑事案,依法判处张某等14人有期徒刑,加强创新成果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持续打造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人民法院新收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1066件,同比上升34.1%。上海、福建、海南、广东、重庆、四川六地高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有序开展诉调对接,高效化解涉外纠纷,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推荐知识产权典型案例74件,其中66件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库,与该组织合作编撰中国知识产权案例集(2019-2023),将于4月26日正式发行。中国首批9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案例库发布,向世界贡献中国司法智慧。三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等组织的国际会议,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与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互访并开展深度交流,持续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故事,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国际影响力。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专业审判机构建设。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受理案件2.46万件、审结2.31万件,有效激励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四川绵阳、广西南宁、河南许昌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目前,全国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达33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增至589家(包括互联网法院)。二是全面提升审判队伍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人才平台”建设,举办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开展跨区域联合培训,持续打造政治坚定、胸怀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三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国范围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制发《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调解工作指引》,推动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法治之力赋能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贡献知识产权司法力量。 扫描二维码查看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 相关链接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责任编辑:罗一坤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
收录时间:2026-04-20 23:21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court.gov.cn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 一、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刚刚发布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答: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十五五”规划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重点、改革举措、工作机制等,将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保护,促进高效转化运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实施方案》秉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理念,明确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回应未来产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强化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加大行为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支持行政执法,形成保护合力;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积极营造创新法治环境。 二是完善裁判规则,明确权利保护边界。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快,权利边界和权属相对复杂,保护规则亟需明确。《实施方案》立足国内科技创新加速推进的实际,对“加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均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坚持数据权益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依法保护数据资源持有者、加工使用者、产品经营者等各类数据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发展与规范,稳妥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属认定等司法规则,依法准确界定人工智能开发者、经营者、使用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促进人工智能有益安全公平发展。 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专业审判能力。《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确立的“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目标,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改革方向和具体举措,强化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重点培育精通法律、熟悉新兴领域技术特点的复合型审判人才,为更加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奠定坚实的专业化基础。《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机制,充分发挥“一张网”、“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法律适用规则的功能;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确保新兴领域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与客观性;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持续为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关注当前数据权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以公正高效司法,有力服务和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宇某科技公司机器狗案件二审判决书中,对明显有违诚信诉讼行为进行了严肃谴责,引起了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的? 答:我先介绍一些您提到的案件的有关情况。涉宇某科技公司机器狗的专利案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初二审维持认定宇某科技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并对原告涉案不诚信诉讼行为予以谴责的案件外,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还受理了同一专利权人就同一专利起诉宇某科技公司另一款机器狗产品专利侵权和宇某科技公司反诉专利权人恶意诉讼的上诉案件,上周二审已经公开开庭审理,我们将争取尽快作出判决。下面我主要从两个层面回答您的问题,表明人民法院加强诉讼诚信建设的态度。 一是从司法理念和政策指引层面。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权利。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所谓“专利狙击”和“批量维权诉讼牟利”等不诚信行为对创新环境的负面影响,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恶意诉讼、遏制权利滥用,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有利法治环境。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既明确提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也明确要求,“依法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二是从实践操作和具体案例层面。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说“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作出司法处罚1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8件、提出司法建议3件,认定构成虚假诉讼1件、恶意诉讼8件,这些主要都是针对不诚信行为依法作出的处理。在涉“导轨模组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权属案中,发现关联著作权纠纷构成虚假诉讼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直接提审改判并处以司法罚款,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的涉“行车记录仪”专利恶意诉讼案十分典型,被告八某公司先后3次分别以6件专利向原告顺某公司提起18件专利侵权诉讼,无一胜诉,人民法院综合考量,认定被告构成恶意诉讼并全额支持受害人赔偿主张。此外,专利侵权纠纷中经常会出现专利权稳定性存疑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方面注意引导当事人针对专利权最终可能被无效或维持的不同情形,在诉讼中分别对对方作出未来利益补偿承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作出附执行条件的判决,确保实质公平和利益平衡。 未来,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诚信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行权,通过依法排除不当诉讼干扰,让创新创业者心无旁骛,聚力科研攻关,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良法善治厚植创新沃土。 三、“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对维护我国科技创新核心利益、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提高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建庭7年多来,法庭在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法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对待中外当事人和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持续以较大幅度增长,2019-2025年共受理当事人涉外的案件2546件,约占法庭全部案件十分之一,年均增长18.7%;共审结2046件,其中2025年审结475件。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二是促推调判结合,弘扬东方经验。法庭成立以来,涉外民事二审实体案件调解和撤诉率36.7%,与法庭整体民事实体案件调撤率37.7%基本相当。法庭在大量案件中促成中外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一揽子化解全球纠纷,在国际上充分展示了和合共赢的中华传统文化价值与调判结合的东方司法经验。很多案件审结后,外方寄信称赞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公正性、高效性和实质解纷的司法理念。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参与国际治理。法庭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努力以司法之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案例交流为例,在2021年法庭4篇裁判文书入选联合国“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数据库”基础上,去年中国法院66篇裁判文书新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LEX数据库,其中34篇是法庭案件;最近又推动中国首批9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案例库发布,使中国一跃成为入库案例最多的国家;还有12件案例近期拟与欧盟有关方面合作出版。法庭也注意主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坚持每年发布中英文年度报告、裁判要旨,法庭中英文网站访问总量超6.6亿次,其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近1.7亿次,近期将改版上线新的法庭英文网站,增加发布的内容和频次。 未来,法庭将一以贯之、持续发力,在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和促进合作共赢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案例为重点的对外交流,以更积极姿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请问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侵权损害判赔力度明显加大。自2021年原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原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全国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共1471件。其中,2025年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505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18亿元,有力震慑了侵权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作用,不断总结原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让惩罚性赔偿制度好用管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修订原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新的规定: 一是细化了“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司法解释第六条将认定具有侵害知识产权故意的情形进一步细化完善,增加了“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同意停止侵权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的”以及“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隐名设立公司等掩盖实际控制关系,或者签订免责协议,逃避侵害涉案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的”,可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规定。在情节严重的认定方面,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了“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内涵,即以侵权行为为主营业务或者以侵权获利为主要利润来源。在今天发布的第三个典型案例某技术有限公司与周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对恶意攀附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注册商标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恶意侵权人赔偿金额200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主张,有力打击严重侵权行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 二是细化了基数的计算方法。司法解释第九条明确,“以被告的违法所得或者侵权获利作为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的,可以参照营业利润确定。被告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可以参照销售利润计算。利润率无法确定的,可以参照统计部门、行业协会等公布的同时期、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或者权利人的利润率计算”,为计算基数提供明确指引,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基数确定难”的问题。 三是完善了倍数的确定方法。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原司法解释进行了完善,明确因同一侵权行为已经被处以罚款或者罚金且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时应予考虑,不以当事人提出请求为前提。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解读和贯彻,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以最强威慑打击严重侵权行为,以最实举措落实严格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是“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刚刚发布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答: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十五五”规划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五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重点、改革举措、工作机制等,将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保护,促进高效转化运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知识产权审判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实施方案》秉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理念,明确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回应未来产业发展的司法需求。强化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民事司法保护,加大行为保全适用力度,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支持行政执法,形成保护合力;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积极营造创新法治环境。 二是完善裁判规则,明确权利保护边界。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快,权利边界和权属相对复杂,保护规则亟需明确。《实施方案》立足国内科技创新加速推进的实际,对“加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均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坚持数据权益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依法保护数据资源持有者、加工使用者、产品经营者等各类数据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发展与规范,稳妥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属认定等司法规则,依法准确界定人工智能开发者、经营者、使用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促进人工智能有益安全公平发展。 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专业审判能力。《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确立的“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目标,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改革方向和具体举措,强化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重点培育精通法律、熟悉新兴领域技术特点的复合型审判人才,为更加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奠定坚实的专业化基础。《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机制,充分发挥“一张网”、“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法律适用规则的功能;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确保新兴领域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与客观性;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持续为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关注当前数据权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以公正高效司法,有力服务和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涉宇某科技公司机器狗案件二审判决书中,对明显有违诚信诉讼行为进行了严肃谴责,引起了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的? 答:我先介绍一些您提到的案件的有关情况。涉宇某科技公司机器狗的专利案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初二审维持认定宇某科技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并对原告涉案不诚信诉讼行为予以谴责的案件外,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还受理了同一专利权人就同一专利起诉宇某科技公司另一款机器狗产品专利侵权和宇某科技公司反诉专利权人恶意诉讼的上诉案件,上周二审已经公开开庭审理,我们将争取尽快作出判决。下面我主要从两个层面回答您的问题,表明人民法院加强诉讼诚信建设的态度。 一是从司法理念和政策指引层面。打击恶意诉讼、权利滥用等不诚信行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权利。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所谓“专利狙击”和“批量维权诉讼牟利”等不诚信行为对创新环境的负面影响,坚决果断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恶意诉讼、遏制权利滥用,努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有利法治环境。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既明确提出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也明确要求,“依法规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二是从实践操作和具体案例层面。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说“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7年来,共作出司法处罚1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8件、提出司法建议3件,认定构成虚假诉讼1件、恶意诉讼8件,这些主要都是针对不诚信行为依法作出的处理。在涉“导轨模组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权属案中,发现关联著作权纠纷构成虚假诉讼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直接提审改判并处以司法罚款,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的涉“行车记录仪”专利恶意诉讼案十分典型,被告八某公司先后3次分别以6件专利向原告顺某公司提起18件专利侵权诉讼,无一胜诉,人民法院综合考量,认定被告构成恶意诉讼并全额支持受害人赔偿主张。此外,专利侵权纠纷中经常会出现专利权稳定性存疑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方面注意引导当事人针对专利权最终可能被无效或维持的不同情形,在诉讼中分别对对方作出未来利益补偿承诺,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作出附执行条件的判决,确保实质公平和利益平衡。 未来,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诚信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行权,通过依法排除不当诉讼干扰,让创新创业者心无旁骛,聚力科研攻关,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良法善治厚植创新沃土。 三、“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对维护我国科技创新核心利益、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提高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建庭7年多来,法庭在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法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对待中外当事人和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持续以较大幅度增长,2019-2025年共受理当事人涉外的案件2546件,约占法庭全部案件十分之一,年均增长18.7%;共审结2046件,其中2025年审结475件。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二是促推调判结合,弘扬东方经验。法庭成立以来,涉外民事二审实体案件调解和撤诉率36.7%,与法庭整体民事实体案件调撤率37.7%基本相当。法庭在大量案件中促成中外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和解,一揽子化解全球纠纷,在国际上充分展示了和合共赢的中华传统文化价值与调判结合的东方司法经验。很多案件审结后,外方寄信称赞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公正性、高效性和实质解纷的司法理念。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参与国际治理。法庭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努力以司法之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案例交流为例,在2021年法庭4篇裁判文书入选联合国“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数据库”基础上,去年中国法院66篇裁判文书新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LEX数据库,其中34篇是法庭案件;最近又推动中国首批9件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案例库发布,使中国一跃成为入库案例最多的国家;还有12件案例近期拟与欧盟有关方面合作出版。法庭也注意主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坚持每年发布中英文年度报告、裁判要旨,法庭中英文网站访问总量超6.6亿次,其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近1.7亿次,近期将改版上线新的法庭英文网站,增加发布的内容和频次。 未来,法庭将一以贯之、持续发力,在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和促进合作共赢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案例为重点的对外交流,以更积极姿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四、请问刚刚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侵权损害判赔力度明显加大。自2021年原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原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全国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共1471件。其中,2025年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505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18亿元,有力震慑了侵权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作用,不断总结原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让惩罚性赔偿制度好用管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修订原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新的规定: 一是细化了“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司法解释第六条将认定具有侵害知识产权故意的情形进一步细化完善,增加了“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同意停止侵权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的”以及“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隐名设立公司等掩盖实际控制关系,或者签订免责协议,逃避侵害涉案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的”,可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规定。在情节严重的认定方面,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了“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内涵,即以侵权行为为主营业务或者以侵权获利为主要利润来源。在今天发布的第三个典型案例某技术有限公司与周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对恶意攀附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注册商标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恶意侵权人赔偿金额200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主张,有力打击严重侵权行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 二是细化了基数的计算方法。司法解释第九条明确,“以被告的违法所得或者侵权获利作为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的,可以参照营业利润确定。被告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可以参照销售利润计算。利润率无法确定的,可以参照统计部门、行业协会等公布的同时期、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或者权利人的利润率计算”,为计算基数提供明确指引,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基数确定难”的问题。 三是完善了倍数的确定方法。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原司法解释进行了完善,明确因同一侵权行为已经被处以罚款或者罚金且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时应予考虑,不以当事人提出请求为前提。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解读和贯彻,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以最强威慑打击严重侵权行为,以最实举措落实严格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罗一坤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
收录时间:2026-04-20 23:21云应用托管商Vercel称遭遇黑客攻击,客户数据被盗 techcrunch.com
来源:TechCrunch 云应用托管巨头Vercel于本周末表示,黑客已入侵其内部系统并获取了客户数据。黑客声称已从Vercel系统中窃取敏感客户凭证,并正在网上出售这些数据。Vercel在周日的一份声明中称,此次 breach 源于另一家软件制造商Context AI。Vercel的一名员工下载了Context AI开发的应用程序,并将其连接到由谷歌托管的企业账户,黑客利用该OAuth连接接管了该员工的谷歌账户,进而访问了Vercel的部分内部系统,包括未加密的凭证。Vercel表示其Next.js和Turbopack项目未受此次 breach 影响,这两个开源项目被网络和应用开发者广泛使用。Vercel已联系那些应用数据和密钥遭泄露的客户,其首席执行官Guillermo Rauch在X平台上建议客户轮换其应用部署中标记为“非敏感”的任何密钥和凭证。目前尚不清楚Vercel或Context AI breach 的幕后黑手是谁,以及他们是否为同一黑客。在网络犯罪论坛上出售数据的威胁行为者声称代表ShinyHunters黑客组织,但以入侵云服务和数据库公司闻名的ShinyHunters已向网络安全新闻网站Bleeping Computer表示未参与此次事件。尽管黑客攻击的细节仍在不断浮现,但此次安全 breach 是近几个月来一系列“供应链”黑客攻击中的最新一起,这些攻击针对的是代码被广泛用于网络的软件开发人员。通过破坏被企业广泛使用且支持网络基础设施的软件,黑客可以同时从广泛的目标中窃取凭证,并进一步访问其他云巨头存储的大量数据。Vercel除表示正在调查事件并已向Context AI寻求答案外,未透露更多攻击细节,称此次黑客攻击可能影响“多个组织的数百名用户”,而不仅仅是其自身系统,并警告可能波及整个科技行业的下游 breach。Context AI(为AI模型构建评估和分析工具的公司)在其网站上证实,其Context AI Office Suite消费者应用程序在3月发生过 breach,该应用程序允许用户通过某未具名第三方服务跨多个第三方应用程序自动化操作和工作流。Context AI曾表示已通知一名客户有关 breach 情况,但基于Vercel的事件,现在认为该事件可能比最初想象的更广泛,并指出黑客“可能已获取部分消费者用户的OAuth令牌”。Context AI未回应置评请求或有关 breach 的问题,原文未披露其为何当时未披露 breach,以及是否收到黑客的任何要求(如赎金)。Vercel也未回应有关受影响客户数量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6-04-20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