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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全球知产新闻 - 2026-03-03 watch.patwatch.com
今日 2 分钟情报|知识产权与科技要点速览 1.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AI生成图像的版权注册申请 来源:IPWatchdog 时间:2026-03-03 06:42(北京时间) 事件:美国最高法院近日驳回了Stephen Thaler博士提交的调卷令申请,维持了联邦机构及法院关于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无法获得版权注册的裁决。这一决定遵循了美国 Solicitor General 的建议,未对AI创作权争议双方提出的澄清实质性AI生成作品版权性的请求作出回应。Thaler于去年10月初提交申请,对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维持1976年《版权法》要求初始人类作者身份的裁决提出异议。期间,一批大学教授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主张最高法院应受理此案并推翻巡回法院裁决,以支持AI技术发展并避免对使用AI工具的独立创作者造成不公。保守派倡导组织Phyllis Schlafly Eagles和Eagle Forum ELDF亦提交意见书,认为最高法院应明确AI生成作品在美国法律下无版权资格。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虽未直接判定AI生成作品的版权性,但其裁决为国会修改人类作者要求留下空间,称若该要求“阻碍原创作品创作”,国会可予以调整。美国 Solicitor General 于1月底提交的答辩状中,将Thaler的争议焦点重新表述为“上诉法院是否正确支持版权局拒绝为未识别人类作者的图像注册版权”,并主张《版权法》多项条款明确要求人类作者身份,如版权保护期以作者寿命计算、终止权由继承人继承等,此解释得到最高法院在Burrow-Giles Lithographic v. Sarony(1884)案中的裁决及版权局关于计算机生成作品的历史指导的支持。Thaler则在答辩状中强调,版权局的非约束性政策声明不能构成禁止AI生成作品注册的绝对规则,并指出《版权法》中承认美国总部法律实体为作者的条款与人类作者要求存在冲突,同时提及英国、中国等其他国家对AI生成作品版权注册的政策倾向。 点评:美国最高法院驳回Stephen Thaler博士对AI生成图像版权注册的调卷令申请,维持联邦机构及法院关于AI生成作品需人类作者的裁决。法院遵循美国 Solicitor General建议,未回应AI创作权争议双方的澄清请求。此前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支持1976年《版权法》的人类作者要求,认为国会可调整该要求。多方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争议聚焦AI作品版权资格及法律适用。 2. 美国专利商标局更新审查员利益冲突指南 来源:IPWatchdog 时间:2026-03-03 05:15(北京时间) 事件: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John Squires于周一发布新指南,要求专利审查员在对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任何金额股票或债券的专利申请人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必须回避。此前,美国司法部(DOJ)上周发布新闻稿称,一名专利审查员Daxin Wu同意支付50万美元以和解相关指控,该审查员被指在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处理了多项其持有直接经济利益的专利申请,包括审查其分别持有超过30万美元和14万美元股票的公司的申请,以及审查其持有超过90万美元股票的公司的竞争对手的申请。此次新指南将原审查员回避门槛从持有受让人超过15,000美元股票或债券调整为零,Squires在指南中表示,“为确保专利的有效性及公众对专利的信心,必须严格遵守USPTO的道德标准,避免(实际或表面上的)利益冲突”。该指南更新源于2024年2月14日美国商务部监察长办公室与审计评估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最终报告(OIG-24-013-I),该报告指出USPTO在道德监督方面存在不足,包括财务冲突审查不充分、审查员股票持有限制的专业培训不足以及指导不一致,部分审查员可能误认为可持有高达50,000美元的行业股票而无需回避。新指南要求审查员主动向主管报告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任何金额股票或债券的公司,主管在签署申请时也需回避,若事后发现冲突,案件将被重新分配。Squires在备忘录中强调,更新指南并非暗示过去或未决案件中的审查员或其主管存在不公平、不公正或不诚信行为,该指南立即生效。 点评: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John Squires发布新指南,要求专利审查员对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持有任何金额股票或债券的申请人公司的申请必须回避。新指南将原回避门槛从15,000美元调整为零,源于司法部一审查员利益冲突和解案及商务部监察长办公室报告指出的道德监督不足问题。 3. 美国司法部与专利商标局支持NPEs的禁令救济 来源:IPWatchdog 时间:2026-03-03 03:15(北京时间) 事件: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与司法部(DOJ)于周五联合提交《利益声明》,主张对专利所有人提供强有力的禁令救济,而非由法院对专利进行估值。该声明提交于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Collision Communications Inc.诉三星电子公司等”一案中。此前数月,两机构曾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联合声明,主张排除令应作为侵权的推定救济措施。声明回顾了美国法院禁令救济的近期历史,并指出“非实施专利持有人(如Collision公司)可能因侵权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案件背景显示,三星在10月因故意侵犯Collision的四项信号处理专利,被陪审团裁决赔偿4.455亿美元。Collision随后提出永久禁令动议,主张其符合“eBay案”确立的四因素测试标准,包括将遭受金钱赔偿无法充分弥补的不可弥补损害。三星则反对称,作为非实施实体(NPE),Collision预期通过许可获得 royalties,故金钱救济已足够。联合声明认为,“过度限制专利权人寻求禁令救济以阻止专利侵权的能力,会削弱创新激励”,并指出“非实施专利权人不应被绝对剥夺获得禁令救济的机会,在特定情况下,此类专利权人可证明不可弥补的损害及金钱赔偿的不足”。声明还阐述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困难,例如本案中陪审团裁决的是针对过去侵权的 running royalty,而未来持续侵权的 royalty 因市场条件不确定难以计算。尽管声明提及法院需考虑公共利益和“困难平衡”等衡平因素,但强调“范围适当的禁令让当事人而非法院决定技术价值”。这是两机构第三次发表类似声明,此前还曾在“Radian Memory Systems诉三星”案(去年6月)及ITC程序中提出类似主张。 点评:美国司法部(DOJ)与专利商标局(USPTO)联合提交声明,主张对专利所有人提供强有力的禁令救济,反对由法院对专利估值。声明指出非实施专利持有人(NPEs)可能因侵权遭受不可弥补损害,强调禁令让当事人决定技术价值,此前三星因侵权Collision专利被判赔偿4.455亿美元。 4.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Smart Mobile专利有效性作出分歧判决 来源:IPWatchdog 时间:2026-03-03 01:15(北京时间) 事件: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于周五维持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在苹果公司提起的多方复审(IPR)程序中的最终书面决定。法院的判决支持了Smart Mobile Technologies LLC专利的多项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苹果公司曾以显而易见性为由对这些权利要求提出挑战,巡回法官Dyk发表了部分异议。该争议涉及美国第9,614,943号专利,其优先权可追溯至1996年,标题为“将基于互联网协议(IP)的无线设备与子任务和信道接口的系统”。该专利旨在解决无线设备需要多个发射器和接收器以提高信号保真度和带宽的问题,提出为无线设备(特别是蜂窝电话)以及称为“网络交换机盒”的固定网络组件添加“多个天线”,还描述了设备可参与虚拟专用网络(VPN)的实施例。苹果公司于2022年5月启动IPR,主张'943专利的第1-9项和第12-20项权利要求基于涉及六项现有技术参考文献的九项理由而显而易见。PTAB在2023年12月的最终决定中部分同意苹果的观点,认定第1、5-9和12-14项权利要求因显而易见性而不可专利,但维持了第2-4和15-20项权利要求,认为苹果未能提供充分的理由来组合两对特定的现有技术参考文献。苹果就PTAB关于这些维持权利要求的决定提出上诉。在Taranto法官撰写的意见中,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PTAB对两项挑战的认定。第一项争议涉及权利要求3和4,苹果认为基于描述多模式无线电话的欧洲专利申请“Byrne”与描述改善室内无线接收系统的国际公开“WO748”的组合,这些权利要求是显而易见的。第二项挑战涉及权利要求2-4和15-20,苹果主张基于Byrne与描述多发射器和接收器系统中改善通信过程的美国专利“Raleigh”的组合,这些权利要求是显而易见的。关于Byrne-WO748的组合,联邦巡回法院同意PTAB的结论,即苹果未能证明组合参考文献的动机。PTAB发现,苹果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为何有动机在Byrne描述的电话中添加VPN,特别是因为Byrne参考文献已包含其自身的加密措施。Dyk法官同意多数派对Raleigh-Byrne理由的决定,但对涉及权利要求3和4的Byrne-WO748组合持异议,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用VPN保护第二通信环节,主张应撤销PTAB相关认定。最终,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PTAB的决定,维持Smart Mobile的'943专利的第2-4和15-20项权利要求有效。 点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PTAB对Smart Mobile Technologies LLC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认定,驳回苹果公司以显而易见性为由的挑战。法院多数意见支持权利要求2-4和15-20有效,Dyk法官对部分权利要求持异议,争议涉及现有技术组合动机及VPN功能必要性。 5. 欧洲专利局研究:每10名专利初创企业创始人中女性不足1人 来源:EPO 时间:2026-03-03 19:01(北京时间) 事件:欧洲专利局(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发布的一项新研究揭示了女性在STEM领域参与度的缓慢增长及存在的差距,涵盖发明活动、专利创业、专利职业以及博士毕业生的职业路径等方面。该报告在国际妇女节前夕发布,与欧盟性别平等战略、欧洲研究区目标及新欧洲创新议程下加强技术主权的愿景相契合。EPO主席António Campinos指出,提高女性在创新领域的参与度对欧洲而言意义重大,多样性是突破性创新的动力。研究显示,2022年欧洲女性发明人比例为13.8%(2019年为13%);女性在发明人团队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21.6%升至2022年的24.1%,但作为独立发明人或专利初创企业创始人的可能性仍较低,葡萄牙和西班牙在缩小性别差距方面表现积极。女性在不同技术领域的参与度差异显著,制药(34.9%)、生物技术(34.2%)和食品化学(32.3%)领域比例最高,而机床(5.7%)、基础通信流程(5.5%)和机械元件(4.9%)等专利密集型工程领域最低;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女性发明人比例最高(24.4%),小型企业则最低。在拥有欧洲专利的初创企业中,仅13.5%包含女性创始人,较新成立的初创企业女性创始人比例更高(超过14%),而成立超过20年的公司约为5.9%,但女性联合创立的公司在后期融资轮次和成功被收购的企业中代表性下降。尽管女性在STEM博士毕业生中占比较高,但在参与专利发明的STEM博士毕业生中仍代表性不足,职业发展各阶段的差距逐渐扩大,形成“泄漏管道”现象,研究同时发现女性研究的发明潜力与男性相当,参与专利活动较少并非因缺乏相关研究成果,而是受社会、制度和经济因素影响。专利行业的女性占比正在改善,2025年EPO专利审查员中女性占25.5%,新招聘人员中超过30%为女性;欧洲专利代理人中女性占比从10年前的28%升至29.2%。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将于3月3日举办线上活动“未来需要她”,探讨研究发现的挑战及解决方案。 点评:欧洲专利局(EPO)研究显示,欧洲专利初创企业中仅13.5%包含女性创始人,女性发明人比例2022年达13.8%,在制药等领域较高但工程领域偏低。研究揭示STEM领域性别差距及“泄漏管道”现象,EPO正推动多样性以促进创新。 一句话观察:今天的5条新闻共同指向“AI与制度/诉讼的摩擦加速外溢”,合规与诉讼将成为2026年企业知产工作的主线。
发布时间:2026-03-04 07:56联邦法官裁定西北医院可就保险纠纷寻求衡平法救济 feeds.feedblitz.com
来源:feeds.feedblitz.com 联邦法官指出,对于能否针对BCBS伊利诺伊州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提出准合同(quantum meruit)索赔,该地区其他法院存在分歧。法院表示,其将遵循芝加哥另一位联邦法官在2月初作出的裁决,该裁决允许一家加利福尼亚医院对BCBS的另一家关联公司寻求衡平法救济,因此西北医院可继续就保险纠纷主张衡平法救济。
发布时间:2026-03-04 00:43EirGen Pharma与Meissner Bolte为肾脏药物基础专利进行辩护 news.google.com
来源:互联网 原文未披露EirGen Pharma与Meissner Bolte为肾脏药物基础专利进行辩护的具体细节,包括专利号、涉及的肾脏药物名称、被诉侵权方信息、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争议焦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6-03-04 00:157分钟充满电动汽车?Elektros新型超快充专利解析 news.google.com
来源:互联网 据报道,Elektros公司获得了一项新型超快充技术专利,据称可实现7分钟为电动汽车充电。原文未披露该专利的具体技术细节、专利申请号、授权国家/地区以及相关技术参数等信息。
发布时间:2026-03-04 00:11Anthropic与美国国防部就AI用途产生分歧 被指供应链安全风险 anthropic.com
事件:Anthropic因拒绝允许其AI工具用于大规模监控或自主武器,与美国国防部陷入僵局。特朗普政府宣布将在六个月内逐步停止使用Anthropic产品,国防部长Hegseth将Anthropic指定为“国家安全供应链风险”,声称禁止其与任何与美军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合作。Anthropic在官网回应称,该 designation 历史上仅用于美国 adversaries,从未公开适用于美国公司,并质疑Hegseth的权限,认为相关法规仅禁止承包商在军事工作中与被指定公司合作,民用业务不受影响。要点:Anthropic寻求合同中明确排除其AI用于大规模监控和自主武器的条款,而国防部坚持“任何合法目的”的使用授权。双方争议涉及法律层面,如大规模监控可能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自主武器可能违反国际人道法,但Anthropic希望通过合同条款规避潜在风险。影响:此次僵局引发对AI伦理使用及政府与科技公司关系的关注,未来可能面临法律诉讼以解决供应链风险 designation 的合法性及适用范围问题。
发布时间:2026-03-04 00:02考虑迁址德克萨斯州?勿忽视专利管辖地问题 news.google.com
来源:互联网 原文未披露
发布时间:2026-03-03 23:44苹果发布搭载M5芯片的新款MacBook Air和MacBook Pro techcrunch.com
来源:TechCrunch 苹果公司于周二上午发布了新款笔记本电脑,包括搭载M5芯片的MacBook Air和MacBook Pro机型,其中Pro系列还同步推出了全新的M5 Pro和M5 Max芯片,苹果称其为迄今最先进的CPU核心。据苹果表示,这些更新的M5芯片专为提升MacBook Air和MacBook Pro处理密集型AI任务的能力而设计,这已成为苹果新硬件的重点发展方向。新款Air和Pro笔记本在AI任务处理速度上比各自的M4前代产品快4倍。对于非专业用户而言,这些AI升级可能不会立即显现效果,但它们也渗透到了笔记本的其他方面。MacBook Air用户将获得18小时的电池续航(较2020年最后一款英特尔基苹果笔记本提升6小时)、12MP Center Stage摄像头、三麦克风阵列以及支持空间音频和杜比全景声的音响系统,配备两个Thunderbolt 4端口、MagSafe充电端口和3.5毫米耳机插孔。新款MacBook Air系列包括13英寸(起价1099美元)和15英寸(起价1299美元)型号,提供天蓝色、午夜色、星光色和银色四种配色,基础存储容量提升至512GB,较上一代翻倍。MacBook Pro则面向更专业的用户,尤其是AI开发者,M5 Pro和M5 Max芯片在LLM提示处理速度上比M4 Pro和M4 Max快4倍,在AI图像生成方面比M1 Pro和M1 Max快8倍,苹果称这使得AI研究人员和开发者可在设备上训练自定义模型,创意用户也能受益于更快的3D渲染、视频编辑和音乐制作。MacBook Pro还具备比上一代快2倍的读写性能,M5 Pro机型基础存储为1TB,M5 Max机型为2TB,电池续航可达24小时,使用96W及以上USB-C适配器可在30分钟内充电至50%,支持Thunderbolt 5并配备六扬声器音响系统。14英寸和16英寸M5 Pro MacBook Pro起价分别为2199美元和2699美元,M5 Max机型起价分别为3599美元和3899美元,提供黑色和银色两种配色。所有新款笔记本将于3月4日开启预购,3月11日正式发售。
发布时间:2026-03-03 23:41微软新专利欲借助AI或云辅助工具帮助游戏玩家过关 news.google.com
来源:互联网 据GamingBolt消息,微软一项新专利旨在通过AI或基于云的“辅助工具”帮助游戏玩家解决在游戏中遇到的困难。原文未披露该专利的具体技术细节、申请时间、专利号以及所涉及的游戏类型等信息。关于该辅助工具的具体实现方式、功能特点、适用场景以及微软计划何时将其应用于实际游戏产品中,原文亦未提及。
发布时间:2026-03-03 23:39从天津三中院妥处数据存储专利权权属纠纷,看法院如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答好数字时代新考题 court.gov.cn
从天津三中院妥处数据存储专利权权属纠纷,看法院如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答好数字时代新考题 答好数字时代新考题 数字化正在改变整个世界,而数字世界的底层,是庞大的不断产生、汇集、运算的数据。 小到一个人的银行流水、社保单据,大到一个企业的经营信息、档案材料,大体量的数据都需要被存储和读取。 数据存储、人民法院,两个看似相去甚远的领域,实则已经有了交集。今年4月19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17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1件就与数据存储密切相关。 这个专利究竟该归谁? F公司是世界知名光驱生产企业。几年前,F公司与K公司签署技术授权合约书,就相关技术开展合作。 合作过程中,K公司接触到F公司的相关技术方案和图纸,并于一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用于光子存储服务器的储用片匣机构”,且顺利获得授权。 得知这一情况后,F公司很是气愤,认为该发明创造是自己公司研发的,K公司无权擅自使用这一智力劳动成果。因此,F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该专利权归自己所有。 “这是一起专利权权属纠纷。争议焦点在于,涉案专利权应归谁所有。”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姚泓冰是这起案件的承办人,她很快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组建合议庭开展工作。 一切操作驾轻就熟。而随着功课做得越来越深入,合议庭逐渐意识到了这起案件的特殊价值。 “数据存储是科技领域的支柱产业,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和使用场景,可以被划分为三种主要的存储类型:冷存储、热存储和温存储。” “冷存储是指那些访问频率低,且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热存储是指那些经常被访问,并且需要快速响应的数据。温存储是指那些偶尔被访问,但也需要快速响应的数据。” “冷存储在数据存储行业中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而光存储是冷存储最主要的方式。所谓光存储,比如光盘存储,光盘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坑,光照射到上面有不同的反射,再转化为0、1的数字信号,就成了光存储。” 通过阅读大量技术文献,合议庭成员从对数据存储知识一窍不通的“小白”,变成了这一领域的“入门级选手”。 大家一致认为,本案涉及光存储领域,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后续同类案件审理也具有裁判指引功能,各项工作开展起来要慎之又慎。 认真梳理比对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图和原告提交的原始技术研发资料,合议庭得出结论:原告技术研发资料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基本一致。 “这个结论可以证明,原告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就已经拥有了与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但并不足以证明被告的专利是抄袭了原告的技术方案。” 合议庭的思路很清楚,要确定这个专利究竟该归谁,还得继续做工作。 技术调查官是个什么官? F公司与K公司合作期间,有很多沟通往来邮件和技术授权合约书、保密契约书等文件。 “这些往来邮件和文件中,是否可能载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图纸等信息?”合议庭很快找到了又一个突破口。 但面对如此纷繁的邮件、文件,面对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和抽象的设计图纸,如何才能精准地找出涉案专利信息的关键点? 隔行如隔山,这对于多是文科出身的法官来说,有相当难度。这时候,一个关键人物出场了。 司艳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机械部车辆工程室主任,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天津知识产权法庭聘请的技术调查官。 据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云玲介绍,天津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4月开始对外履职,很快便着手启动了技术调查官制度。 “除了审协天津中心,我们还与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校等建立了协作机制,目前聘有技术调查官56人,累计参与技术类案件200余件次。”作为该项制度的发起人,张云玲为推动这一机制日趋完善做了大量工作。 那技术调查官到底是个什么官?用法官们的话说,技术调查官就像是他们的一个智库。对于较为疑难复杂的技术类案件,法官可以申请技术调查官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技术调查官则需要全程参与案件的事实调查、开庭合议,并出具专业的技术调查意见。 在这一案件中,司艳雷就是被叫来的“救兵”。 通过分析原告提交的原始研发证据,并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和附图作对比,司艳雷肯定了合议庭此前得出的结论,原告技术研发资料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实与涉案专利基本一致。 接着,司艳雷一一阅览梳理了F公司和K公司的沟通往来邮件、技术授权合约书、保密契约书等文件,最终圈出6处关键技术点,证明确实存在原告方员工将载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方案的图纸发送给被告方的事实。 与此同时,通过与技术调查官深入交流,合议庭对这一案件中的专利技术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案件所涉及的信息存储领域,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之一,而涉案专利技术恰好克服了光存储服务器当时存在的储用片匣结构布局不够合理、片匣定位精度差、存储效率低等缺陷。 由于被告自始至终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涉案专利所列的发明人对涉案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法庭最终判决涉案专利归属于原告F公司。 结案之后还能做什么? 判决下来了,最开心的当属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池振华。 “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新质生产力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让我的当事人在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了‘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每每提及这起案件,池振华都倍感骄傲。 而在判决之外,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们一直很清楚,案件的价值从来不只是案件本身。 合议庭认为,在确定专利技术实际发明人的过程中,本案在“实质性特点”“创造性贡献”的判断、最终权属结果的认定等方面,提供了司法裁判指引。 天津三中院院长张长山说:“该案涉及数据存储领域,是保护数据存储技术的典型案件。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切实保障了有实质性贡献发明人的根本利益,保障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基于以上两点原因,天津三中院将这起案件写进了今年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五周年白皮书,进一步彰显案件的社会价值和指引作用。 在张云玲的眼里,这起案件还有一个社会价值:“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自主创新意识,培养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科技创新。” 6月26日,天津市“商业秘密保护交流观摩暨大讲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及各区市场监管局、法院、律师事务所、园区等相关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等80余人参加活动。 天津知产法庭法官带着这起案件走上讲台,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企业对自主创新的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F公司和K公司的这起案件,只是进入法院的众多涉数据纠纷中的一类。而涉数据存储领域的纠纷,只是数字时代可能产生的纠纷中一个很小的截面。 数字时代已经到来,数字的冒险之旅不会一帆风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数字生态,各种挑战接踵而至。 数据存储、数据交易、数字金融、数字作品……每一个新生关键词的背后,都可能意味着一道错综复杂的新考题。 如何答好数字时代新考题? 站在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的舞台,立足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当下,法官们正在开启一场又一场“头脑风暴”,奋笔疾书,锐意进取,以高质量司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记者 高倩倩) 用心办好每一起涉新质生产力案件 本报评论员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摆脱传统发展方式与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重要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新征程中,肩负重要职责使命,发挥着独有职能作用。如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创新发展命题中找到自身功能定位,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时代考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心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办好每一起涉新质生产力案件,是题中应有之义。 要深刻认识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发展重点,深刻理解和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要义。知识产权类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常常纷繁复杂,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在办案中注重加强涉案领域技术知识学习,敏锐地发现案件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息息相关,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各个审判环节,有力地保障了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善于发现案件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充分认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意义,审慎办理每一起涉新质生产力案件。 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旨在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引入技术调查官,协助法官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题,迅速理清专利权属关系,提高了裁判品质和审理效率。人民法院要遵循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大胆改革创新,善于探索尝试各种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的新制度、新举措。 要大力培育涉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典型案例不仅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也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结案后,将这一涉新质生产力案件精心写入白皮书,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并走进企业以案释法,让案件发挥出了更大的社会价值。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巨大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边界和行为规则。 责任编辑:刘帆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
收录时间:2026-03-03 23:09最高法大法官主持公开开庭审理药物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court.gov.cn
最高法大法官主持公开开庭审理药物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12月4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深圳市臻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某公司)、一审第三人胡某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 该案核心争议在于名称为“一种mRNA(信使核糖核酸)剂型的骨关节炎药物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权的归属。原告臻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是于某、王某、胡某等3位归国创业人员共同创立的高科技公司,旨在推动mRNA技术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和转化。2019年9月,胡某创立瑞某公司。涉案专利由瑞某公司于2021年6月申请,2021年10月获得授权。原告臻某公司认为涉案专利属于胡某在臻某公司的职务发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专利归其所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臻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臻某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了本案的发明专利权权属纠纷,双方还有其他两起关联诉讼案件:一起是臻某公司诉瑞某公司、胡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审理中;另一起是臻某公司的投资人诉胡某合同纠纷案,目前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请再审进行审查中。 合议庭在查明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促成各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全面和解,一揽子解决了包括本案在内的三起诉讼,避免了后续可能形成的更多纠纷,更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次庭审前,合议庭到各方当事人所在的广东省深圳市进行巡回审判,调查核实情况“找症结”,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解心结”,为妥善化解各方矛盾和实质解纷创造了有利条件。 涉案专利涉及的mRNA技术是生物医药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高新技术,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本案及关联诉讼纠纷涉及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商业秘密保护、高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具有典型性。本案及关联诉讼纠纷的实质化解,进一步释放了人民法院鼓励创新、弘扬诚信、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鲜明导向,有利于科研人员勇于创新、安心创业,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知识产权学者代表、科研人员代表、多家新闻媒体以及公众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记者 孙航) 责任编辑:刘帆 - 全国人民法庭信息网 |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总机:67550114 举报电话:675561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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